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作为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头戏”,专家表示,这次置换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无疑是一场政策“及时雨”。
根据政策,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专家表示,这三项政策协同发力后,可以减轻地方政府化债的压力,有利于债务管理更加透明。
大规模置换措施见证化债工作思路转变
专家表示,这次推出的是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实施这样一次大规模置换措施,意味着我国化债工作思路的根本转变。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财税研究中心主任刘怡表示,这次化债举措跟过去举措有所不同,以前是地方政府出现风险以后的被动应急处置,现在转向了主动的、整体性风险防控。这种化解的举措从原来的防风险向防风险、促发展并重来考虑,在这种情形下,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会极大缓解,因为利息支出减少,资金链条更畅通,有助于地方政府去发展经济。
解决存量债务风险同时须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专家认为,这次的化债方案将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少利息支出。根据估算,五年累计可以节约6000亿元左右利息支出。与此同时,根据这次的化债方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解决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必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中国财政科学院院长杨志勇表示,要建立起一套高水平的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债务管理也不是被动的,主动选择问题可以让财政政策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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